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高省道路运政系统数据质量的通知》的要求,我局拟对辖区内的运政系统数据进行集中清理,现筛查出142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届满未申请延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8日-2025年2月17日(7个工作日)。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科联系,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届满未申请延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业户信息表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