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有限公司祥海肉鸡养殖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1月20日-2025年0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
邮编:2765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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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祥海肉鸡养殖项目 |
建设地点 | 莒县小店镇崮西新村严家固西东北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建设肉鸡舍32栋、污水处理站2座、鸡粪处理区2座、锅炉房2座、办公生活区1处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出栏1176万只肉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鸡舍加强管理;提高饲料消化利用率,减少臭气的产生;采用干清粪工艺并及时清理鸡舍;加强鸡舍通风;定期对鸡舍喷洒生物除臭剂进行除臭。污水处理区加盖板密闭、鸡粪处理区密闭设置,废气负压集中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装置,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nh3、h2s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锅炉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鸡舍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区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田灌溉。出水水质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要求后回用于农田灌溉。 (三)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鸡粪(日产日清)、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病死鸡委托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置;兽药内包装、防疫废物、废旧药品收集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饲料残渣、散落鸡羽毛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内一般固废贮存、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