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交通运输局幸福桥、张家围子桥、石集桥等危桥维修加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交通运输局幸福桥、张家围子桥、石集桥等危桥维修加固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00101
交易中心编号:NY-ZC-******-01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交通运输局幸福桥、张家围子桥、石集桥等危桥维修加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233.523947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应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4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报价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4.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12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审方式;
(二)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
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行政监督部门:******财政局采购服务科,电话:******;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斌 联系方式:0538-******
(四)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泰安市宁阳县县城东街139号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泮河西路泮河小镇商业区3号楼1105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斌
电话: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