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就病历邮递服务外送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病历邮递服务外送
二、项目编号:第******号
三、预算控制价:22元/件,合同期限三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供应商应具备营业执照、快递业务许可证,参与谈判时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盖公章)等。
五、服务要求
业务范畴:首接首办责任制,做好线上病例审核、处理、邮寄、咨询等相关工作。
(一)、作为项目的主体服务商,为双方合作提供项目持续平稳的运营保障和支持,并保证服务流程的安全、及时、准确。
******医院、服务、产品宣传推广的市场营销活动。
(三)、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邮件损毁、灭失等情况致使患者未收到具体邮件等情形,需要补充复印相关病案材料再次进行补发的,病案复印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引发的相关纠纷,由供应商负责解释、处理。
(四)、在服务过程中若引起群众有理由投诉量年累计超过5次,须暂停办理此项寄递业务,待整顿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办理寄递业务。
(五)、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院方国内邮件丢失、短少、毁损或延误的,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赔偿:
(六)、保价邮件发生丢失、完全损毁的,按保价金额进行赔偿;部分损毁或短少的,按声明价值比例赔偿;
(七)、未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价值赔偿,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邮费(不含封装费及其他费用)的三倍;
(八)、邮件发生延误的(以供应商向院方承诺的全程时限为标准),免除本次邮费(不含封装费及保价费等附加费用)。
******医院及患者的利益,有权对于供应商提供的各项日常服务内容(结算时效、数据安全、速递时效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建议。
(十)、供应商需保障正常工作日、节假日正常工作时间都有工作人员在岗。
(十一)、公司委派2名工作人员驻院服务。
六、报价及结算方式
1、报价:快递费+平台使用费+包装费:邮寄全国22元/件(1000克以内)
2、结算方******医院对公账号)。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
国家机密文件的唯一服务单位,《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八、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
九、其他
1、公示起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7年11月01日。
2、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3、供应商需提供包含以上相关内容的响应文件6份(1正,5副)。
4、任何潜在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加盖公章扫描件)同时反馈给以下部门。
采购部联系人: 郝老师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采购单位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31号
附件:项目报价单
******医院项目报价单
供应商(盖章):
项目名称 | 报价(元) | 报价大写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