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13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4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报告书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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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高密鑫溢达商贸发展部高密鑫溢达年加工1500吨橡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高环审表字[2025]4号 | 2025.1.13 |
2 | ******有限公司高端汽车零部件生产工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高环审表字[2025]5号 | 2025.1.13 |
3 | ******有限公司高端数控机床精密金属零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高环审表字[2025]6号 | 2025.1.13 |
4 | ******有限公司年产60万双劳保鞋鞋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高环审表字[2025]7号 | 2025.1.13 |
5 | ******有限公司高端装备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 高环审字[2025]3号 | 2025.1.13 |
4号批复高密市鑫益达商贸.pdf 5号批复金永和精工制造.pdf 6号批复山东迈锐精密机械.pdf 7号批复高密足达鞋材.pdf 高环审字【2025】3号高密屹峰机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