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第四污水处理厂排水应急引流工程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明县第四污水处理厂排水应急引流工程项目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03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00211
采购项目名称:东明县第四污水处理厂排水应急引流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9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900000.00 元。
采购需求:东明县第四污水处理厂排水应急引流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潜在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②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且目前并未承担其它在建工程;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⑤供应商须提供菏泽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⑦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根据菏财采〔2022〕9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菏财采〔2022〕9 号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 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3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启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
(6)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开标时间前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12-03 09:00
开标地点: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曙光路与光明路交叉口东明县政务大厅8楼)第2开标室。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在 菏 泽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云 服 务 平 台
( ******:10000/fr/Pages/Login/SSOLoginHz.aspx?appid=104&backurl=4 )上传递交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_5_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菏泽市生态环境局东明县分局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东兰公路与纬五路交叉路口南
联系方式:0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鲁西新区府南街天安福园1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谢欣
联系方式:******
如有询问,请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平台:******:10000/PortalQDManage/)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1-22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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