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湖新区大运河国家步道项目(EPC)一期工程
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E************001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太白湖新区大运河国家步道项目(EPC) 一期工程 | |
项目概况 | 步道总长度为45.7公里 ,平均宽度约 6米 ,建设内容包括大运河国家步道慢行交通系统、服务设施、标识解说设施、安全保障设施、市政环卫设施、绿化景观、数字智慧设施等。本次招标内容为一期工程 (梁济运河段:太白湖北边界至景区;老运河段 ;京杭路至石佛闸;包含景区周边步道及相关设施建设;) | |
项目地点 |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 |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1)同时具备市政行业 (道路工程) 专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 (2) 具备市政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且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一致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须在本单位注册) 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 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 规定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以投标截止日期 “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以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 ;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 。注: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 | |
资格预审方法 |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为R,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为50家及以上时,R值取20;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为30家及以上不足50家的,R值取15;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为11家及以上不足30家的,R值取11;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足11家的全部通过资格预审。 | |
资格预审不通过申请人名称 | 预审结论 | 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 |
监督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