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玻璃纤维预浸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5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264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玻璃纤维预浸布生产项目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凤凰山路1073-31号301 | 军芳复合材料科技(威海)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军芳复合材料科技(威海)有限公司拟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租赁位于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凤凰山路1073-31号301的现有厂房建设玻璃纤维预浸布生产项目,总建筑面积834.14m2,厂区内不设食堂和住宿,企业提供就餐场所,年工作300天,实行单班8h工作制,可年产玻璃纤维预浸布20万平方米。 |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涂膜、复合过程环氧树脂受热产生的VOCs及乙醇擦洗过程产生的VOCs。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一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市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涂膜机、复合生产线、制冷设备等,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包括毒性包装材料、树脂状废物、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