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11月12日我局拟对河东区润通铁艺加工厂年产300吨五金工艺品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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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76000
项目名称 | 河东区润通铁艺加工厂年产300吨五金工艺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街道何官庄村东140米 |
建设单位 | 河东区润通铁艺加工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街道何官庄村东140m处,占地面积约2.1亩,总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主要建设五金工艺品生产设施,包括剪板机、下料机、铆钉机、点焊机、电焊机、排焊机、冲床、抛光机、抛丸机、钻床、打圈机、喷塑线、固化炉(新增喷塑生产线一条)。主要产品生产工艺为下料、机加工、焊接、抛光、铆接、抛丸、喷塑、固化。主要原辅材料为铁丝、带钢、钢管、铆钉、焊丝、包装材料、塑粉、五金工艺品半成品(非喷塑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下料粉尘、焊接烟尘、抛光粉尘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管道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管道密闭收集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管道密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采取有效的通风和抑尘措施,控制逸散的无组织气体和粉尘浓度,确保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及相关新标准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2、废水。该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待污水管网辐射后,必须立即接入市政管网进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